科粤

服务热线:400-812-2158

新闻中心

专利复审

首页 >> 服务范围

审查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在中国实行“提前公开+实质审查”制度。

发明专利申请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当天,即为专利申请日,可获得专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经过1-4个月的初步审查,可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从申请日起满18个月,专利局会公开发明申请(如要求提前公开,则在初审合格后进行出版公开);从公开后至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根据发明人的请求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要求提前公开并实审的,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时间根据具体个案有不同,一般需要一年或两年以上,期间会有一次或多次与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答辩,审查意见答辩通过后会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缴纳登记费、当年年费等费用后约两个月左右,可获取《发明专利证书》。若不能通过审查,则会导致专利被驳回。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查中不进行早期公开和部分实质审查,所以其审查要求相对发明专利申请要低一些,但是目前也有加强审查的趋势: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中国实行初步审查制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递交后给国家专利局的当天,即为专利申请日,得到专利申请号。一般来说,外观设计从申请日起约2-4个月,实用新型从申请日起5-8个月左右,即可收到专利局“授权通知书”;按规定缴纳登记费及当年年费后约两个月左右,可获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但是,根据专利局的审查实践,目前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有日渐严格的趋势。因此,对于没有新颖性(之前已经有公开)或者缺乏创造性(技术含量过低)的外观设计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也有可能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