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想要申请退回已缴纳的实审费用需要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意见陈述,已缴费的金额、收据等信息。专利局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同意退款}、{不同意退款}的决定,并下达通知书,如图:
不同意退款,并列出理由
同意退款,并说明退款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