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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

专利复审案件请求优先审查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涉及到下列情形的专利复审案件,可以申请优先审查:

1.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 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 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


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经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复审优先审查请求书填写注意事项:

1. 案件信息及优先审查请求人信息需要填写完整(包括专利号、发明名称、案件类型、联系方式等);

2. 请求优先审查的案件是复审案件的,应当根据该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勾选“是”或者“否”。

3. 选择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

4. 应当勾选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