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粤

服务热线:400-812-2158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首页 >> 新闻中心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实施细则和行政规程的主要修订

根据WIPO官方发布的公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实施细则和行政规程最近进行了若干修订并已生效,其中主要修订如下。


1. 续展国际注册,在届满日期前6个月就可以进行续展。


2. 国际申请中的商标类型将不再限于图形,以数字格式表示的声音商标、动态商标或其他类型的多媒体商标也可以提出国际申请,前提是基础商标也采用了同样的表示格式。目前可接受的商标表现物包括:

1) 图片(JPEG、PNG或TIFF)(调整为不超过20CM*20CM)

2) 录音(MP3或WAV)(不超过5MB)

3) 视频(MP4)(不超过20MB)

注:提交马德里国家注册申请前,请在马德里体系成员概况数据库中,了解指定国的国内法律和程序以及可以保护的商标类型,以确保上述商标表现物被指定国接受。


3. 传统的通讯形式将不再提供,申请人、注册人及其代理人与国际局的通信必须采用电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