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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HTC和中兴通讯在美国专利侵权案中胜诉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8月30日,美国上诉法院确认苹果公司、HTC和中兴通讯在其设备进口侵犯无线技术的指控中胜诉专利。上述三家公司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和其他支持LTE的设备并未侵犯INVT在最初由松下拥有的两项专利中的权利。


INVT是一家专利持有公司,隶属于软银集团子公司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 LLC管理的投资基金。INVT于2018年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针对苹果公司、HTC和中兴通讯的诉讼,指控LTE无线标准(3G向4G演进的技术标准)的设备侵犯了其专利,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并请求禁止进口涉嫌侵权的设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启动“337调查”。


2020年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发布了最终初步裁定,认为被告并未违反“337条款”,即苹果公司、HTC和中兴通讯的相关设备并未侵犯INVT在最初由松下拥有的两项专利中的权利。


两年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继续维持了被告并未违反“337条款”这一决定。该专利对LTE标准并不重要,而且这些设备并没有仅仅因为具备LTE功能而构成侵权。法院认为上诉的其余部分没有实际意义,因为INVT的其他专利已经过期。


2001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337调查”数量不断上升。 “337调查”的后果比反倾销更具杀伤力,涉案企业若不积极应诉,或最终被美方认定违反337条款,则其产品将被禁止出口到美国,并彻底丧失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资格。


由于中国企业的专利意识相对较弱、企业应诉成本极高和不应诉、中国产品技术升级等原因,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成为337条款的牺牲品。不过,近年来中国企业也逐渐适应了这一套玩法。应诉更为积极,应诉企业数和获得有利裁决结果的情况明显增多。从下图可以看到,从2015年开始,中国企业在“337调查”中的不利局面发生了非常明显的改变。



未来,随着中国经济、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成为市场竞争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的博弈,专利壁垒的强度,正在成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武器与盾牌。


这要求中国企业要进行知识产权的全球战略布局,熟悉各国规则,储备相关的法律人才。由此,才能在外国的地盘,利用国外的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美国“337调查”介绍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有关规定,针对在美国进口贸易中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开展的准司法调查程序。

在“337调查”程序中,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被诉企业违反了337条款,如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则将应申请人的请求,对被调查的侵权企业发布有限排除令,或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此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还可发布禁止令,要求美国境内的被诉分支机构或经销商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颁布排除令后,美国海关负责与进口有关的排除令的具体执法工作,由其判断相关进口自的产品是否落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决的侵权产品范围,以便阻止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