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程序中关于机构变更的注意事项
当专利进入到复审程序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提交,或者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如果提交新申请时委托的是A机构,但复审程序时想更换为B机构,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办理:
第一种方法:无需解除原代理委托手续
提交纸件复审请求,寄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如果临近最后期限,建议使用邮政挂号信邮寄。邮寄材料包括:复审请求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审阶段委托书,复审声明(声明复审程序中不再委托原代理机构,已委托其他机构代理复审程序,且需要写明新代理机构的收文联系电话及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写明声明后,若复审受理了,复审阶段的通知书会发给新代理机构;若复审成功,后续通知书和专利证书还是发给原代理机构。
第二种方法:先解除原代理委托
通过CPC客户端,进行办理著录事项变更,解除与原代理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以电子提交著录事项变更的审批时间大概是7~15个工作日左右,非电子提交,纸件寄出办理著录事项变更的审批时间大概是1个工作日左右;
变更手续合格后,如果需要办理复审手续,可由变更后的代理机构按照正常程序通过CPC客户端提交复审请求书即可(此种情况无需提交复审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