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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为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专利权人不仅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要注意相关事项,而且在专利授权后也要注意后续专利权利失效的常见原因:

  • 专利申请的过程中

  1. 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

    国知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要对其中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项目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是否已缴纳申请费等进行初步审查。

  2.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

    国知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间内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不请求实质审查,则该申请视为撤回,成为失效专利。

  3. 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

    国知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则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则视为撤回,由此成为失效专利。(正当理由是指天灾等不为人所控制的因素,例如2020年因新冠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延长,没有按时答复审查意见被撤回的案子,在向国知局陈述原因后,可以免一千元的恢复费恢复专利权。如下图: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

  1. 4、发明专利申请案被驳回

    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专利申请人的陈述和修改还是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驳回专利申请。

  2. 5、专利授权前撤回申请

    申请人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撤回了专利申请,或在授予专利权后,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专利授权后

  1. 专利权人自动放弃专利权

    有些专利技术虽然还在保护期内,但专利权人也认为不具备利用价值,不愿意继续为之承担各项义务,而自动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

  2. 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

    专利在有效期内,专利权人需要按时向专利局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权,若逾期六个月未缴纳年费,则终止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