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优先审查
为了解决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大,专利积压严重的问题,2017年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条中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专利优先审查的效果,简单来说就是,办理了优先审查手续的专利申请,可以“插队”进入审查,大大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如果顺利的话,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在一年之内拿到授权。(注:优先审查一般针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通常不办理)
既然有这么好的政策,那需要满足什么样条件的专利才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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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请求优先审查的条件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专利申请只要满足以上任一一种情况,即可请求优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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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请求优先审查的时间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即可提出请求优先审查。
另外,还需要注意,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应当是电子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是纸件申请,则应当将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对于有多个申请人的专利,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过全体申请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