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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专利制度12月19日正式推行

20191219日,香港知识产权署正式推行新专利制度,专利注册处亦于当天开始接受根据新专利制度提交的申请,以及进行有关的审查工作。

 


(图:香港知识产权署新闻公报截图)

 

新制度的一个特点在于,引入了“原授专利制度”。

 

在新制度引入之前,如果需要在香港获得专利保护,仅能通过“再注册”这一途径,即,专利申请人必须先在中国大陆或其他几个指定国家/地区提交一件专利申请,再基于该在先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在香港进行注册。在“再注册”这一途径下,专利注册处并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如果通过新引入的“原授专利制度”途径,则申请人无需在中国大陆或者指定国家提交在先申请,即可以直接在香港提交专利申请。相对地,在“原授专利制度”这一途径下,专利申请必须经注册处的实质审查。

 

  “原授专利制度”的引入,为专利申请人开辟直接途径,是现行“再注册”途径以外的另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