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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啥是佩奇”刷屏?浅谈小猪佩奇侵权案

前段时间,相信大家的朋友圈都被一个名为《啥是佩奇》的标题占据了视线,而只要稍微关注下网络文化,都能知道“佩奇”,其实就是一只粉红的形象。

 

 

《小猪佩奇》,又名《粉红猪小妹》,英文名为《Peppa Pig》,是由英国人阿斯特利(Astley )、贝克(Baker )、戴维斯(Davis)创作、导演和制作的一部英国学前电视动画片,也是历年来最具潜力的学前儿童品牌。故事围绕小猪佩奇与家人的愉快经历,幽默而有趣,藉此宣扬传统家庭观念与友情,鼓励小朋友们体验生活。

 

2015年,“小猪佩奇”在中国大陆开播,立刻获得全国小观众们的喜爱。同年10月在三大视频平台——爱奇艺、优酷和土豆网上线,仅仅一年,收看人次就超过100亿次。成为中国中央电视台早上七点时段收视率第一的动画片节目,荣列最受欢迎的学前教育节目之一。

 

动画片的大热,也促使小猪佩奇的周边产品带来了高额的盈利额,而正版的“小猪佩奇”的品牌授权费在中国大陆也是不断上涨,生产商之间竞争激烈。正因如此,不少厂家为了节省成本,抄了近路,做起了山寨周边。

 

在各大电商购物平台,只要搜索小猪佩奇,就会出现大量未经授权的手表、手机壳、贴纸、毛绒公仔等周边商品,涉及玩具、餐具、日化、箱包、服饰、床上用品、食品、日用、音像制品等各种类目。

 

版权持有方艾贝戴公司、英国娱乐壹公司一直在积极维权,打击侵害著作权行为。20188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网上宣判形式,公开宣判了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并判决被告的汕头两玩具公司赔偿共计15万元。

此前,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均已调解结案,此案系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的著作权侵权首例判决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则认为,小猪佩奇一案具有标志性意义,对中国的版权侵犯乱象具有警示作用。

 

     虽然这一次获得了胜利的判决,但还有200起关于“小猪佩奇”的侵权案仍在继续,由于中国的商标注册采取“注册在先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一家公司没有及早将商标注册系统中45个大类下所有小类全部注册,未来便有被其他公司抢注的可能。

而小猪佩奇进入中国市场后,商标便遭到抢注,在2013年,两项第25类商标申请遭到驳回,2017年第41类两项申请和第43类一项申请处于驳回复审中。

 

201812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拟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最高可赔5倍或500万元。

草案在侵权案件审理上增加举证规定,商家侵权“举证难”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增设“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快专利的创造、运用与实施;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专利侵权的连带责任,加大了对网络侵权的打击力度;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由10年延长至15年。

如果草案能够通过,不但小猪佩奇的维权问题能得到解决,预计各类侵权事件也会明显降低。而只有降低各种侵权行为,抑制侵权行为的蔓延,才能让创新得到保护,社会得以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