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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粤代理客户成功无效德国库兹基金核心发明专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雷恩哈德库兹基金两合公司(Leonhard Kurz Stiftung & Co. KG)持有的一装饰膜核心发明专利71项权利要求全部无效。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粤)接受客户委托,由专利代理师邓潮彬、方燕全程代理本案,以创造性为突破口成功挑战了这项拥有全球46件同族专利的核心技术。

 

一、案件背景:全球布局的核心专利遭遇挑战

专利权人雷恩哈德库兹基金两合公司为德国知名装饰膜制造商,在全球范围内对装饰膜技术方案进行了系统的专利布局。

涉案装饰膜专利同族申请总量46件,覆盖中国、德国、欧盟、美国、巴西、澳大利亚等全球主流经济体,在33个受理局完成专利落地保护,是外资企业用于全球市场限制同行的核心基础专利,一旦稳定有效,将对国内装饰膜、热转印、烫印基材行业形成全域技术封锁。

二、精准策略:以创造性为突破口,系统性论证现有技术

接受委托后,广州科粤专利代理团队对涉案专利进行了深入的技术分析和现有技术检索。团队锁定一份欧洲专利文献(下称证据1 作为核心对比文件——该专利公开了一种用于冷膜转移工艺的转移膜,其膜层结构与本专利完全相同,均包括载体膜、透明剥离层、保护漆层、装饰层和底涂层。

团队论证的核心逻辑在于:

第一,证据1已公开与本专利高度重合的厚度范围。 证据1公开了载体膜厚度范围(7-23μm)与本专利(3-10μm)部分重叠,装饰层厚度范围(8-500nm)与本专利完全相同。

第二,总漆层厚度可通过各层叠加显而易见地获得。 虽然证据1未明确记载总漆层的整体厚度,但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证据1所公开的构成总漆层的各层厚度范围(剥离层0.01-0.5μm、保护漆层0.8-3μm、底涂层1-5μm、装饰层8-500nm),通过简单叠加即可获得总漆层厚度范围(1.818-9μm),该范围与本专利所限定的1.0-2.5μm存在重叠。

、决定要点:参数特征的创造性判断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公开内容相比,区别仅在于总漆层厚度范围及载体膜与总漆层的厚度比率关系。然而,证据1已经公开了转移膜总厚度、载体膜厚度以及构成总漆层的各层厚度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简单计算和有限实验即可获得本专利所限定的参数范围。

决定书明确指出创造性判断的核心标准:

当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参数特征及数值范围与证据披露的对应信息存在差异时,应当站位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充分考虑本专利和证据记载的全部信息,客观判断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证据的公开内容能否显而易见地获得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参数特征及数值范围。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有限的试验即可获得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参数特征及数值范围,所产生的技术效果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预料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宣告该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涉案专利全部71项权利要求无一幸免。

、专业制胜:彰显广州科粤实力

本案是广州科粤在专利无效宣告领域的又一标志性案例。面对德国知名企业在全球33个受理局布局的46件同族专利,广州科粤团队凭借对专利法创造性问题的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通过对现有技术的系统梳理和严密论证,最终将71项权利要求全部宣告无效。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如对无效决定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广州科粤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