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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欢创”商标无效宣告案

导读:

在第29932630号“欢创”商标无效宣告案中,我司精心策划组织答辩,通过全面分析,提交了无效宣告申请人引证商标的异议决定书和无效宣告裁定书等官方裁定文书作为主要证据,并对无效宣告申请人提出的各个理由进行答辩。做到有理有据,据理力争。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裁定申请人理由不成立,被申请人的第29932630号“欢创”商标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