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拿到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定汕头市某玩具公司模仿广东可儿玩具有限公司“可儿娃娃”产品版权侵权,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人民币十八万元。这是我司又一次替“可儿娃娃”成功维权。
我司律师自“可儿娃娃”问世以来,一直为其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多次受可儿公司委托,为其打击侵权行为。自2006年采用外观设计专利成功维权之后,这是我司再次利用版权保护成功为“可儿娃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