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成功为客户将阿里巴巴国际站侵权产品销售链接投诉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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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背景
我司客户张女士持有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与梳子组合使用的头发修剪装置”(专利号:ZL 201020514713.7 ),专利权人并未授权任何人或公司生产和销售该专利产品。
近期,专利权人发现在几个大型电商平台上存在多个卖家公开销售和其专利产品一模一样的仿冒产品。其中,侵权产品销量最大的是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电商平台的一家浙江宁波某日用品有限公司,该卖家也是仿冒产品的生产商。
专利权人立即委托我司对此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维权诉讼,我司律师马上成立了专案服务组,经过详细分析讨论、侵权比对后,制定了维权诉讼的方案和实施步骤。
此前,专利权人已在阿里巴巴知识产权平台提交对此侵权卖家的侵权投诉,卖家销售侵权产品证据确凿,平台马上对此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而侵权卖家为了继续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就把产品图片由原来整套换成配件,另开一个新的商品页面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实际发货仍然是整套的仿冒产品。
曲折的投诉过程
专利权人继续委托我司进行阿里巴巴知识产权平台投诉,于是,我司整理了技术特征比对材料和投诉材料,即日便在阿里巴巴知识产权平台提交了投诉。此次投诉得到了侵权卖家的申诉,侵权卖家申诉他们销售链接里卖的只是几个简单的配件,并不是专利权人的整个套装。此理由竟然被知识产权平台接受了,卖家申诉成功。
我司人员继续搜集更有力的证据证明卖家发货实际是整套侵权产品。我司人员扮成老客户与客服咨询套话,客服在对话中承认:此商品链接出售的实际就是原来的整套产品,之所以不把整套产品图放在页面上,是因为此产品之前被投诉下架了,所以他们更换了另外一个产品链接,实际发货的是整套梳子,并不是网页上产品图所显示的配件。于是,我司发起第二次投诉,却未能通过投诉的初步审核,平台的理由是认为被投诉商品所包含的技术特征没有全部落入我们客户的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显然,平台是以卖家销售链接上放的产品图为依据,卖家客服承认暗地里出售整套侵权产品的证据并不能作为平台判断产品侵权的审核标准。
我司重新组织了投诉材料和修改了投诉理由,第三次提交了投诉。投诉结果仍然没有改变。我司再次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重新研究平台对于侵权投诉的处理规则,经过重新部署后,在暂时未能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只能搜集证明卖家销售侵权产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于是我们办理了购买公证,证明卖家实际销售的是整套产品。然而,第四次投诉仍然被卖家申诉成功。
之后,我司收到了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我方人员再次将之前的所有证据进行重新整理,并结合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我们的第五次投诉终于取得了成功,尽管卖家继续申诉,但是阿里巴巴国际站电商平台还是采纳了我方的投诉意见,将侵权卖家的销售链接马上失效下架。
典型意义
本案是国际电子商务领域维权系统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本案中,对于卖家更改销售链接里的产品图逃避侵权执法的行为,专利权人积极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的协作,最终将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成功投诉下架,有效地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